武汉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大型仪器设备

管理与使用效益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文件精神,加强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进一步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提高大型仪器设备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更好地为学校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根据《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暂行办法》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效益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全面掌握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状况,创新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有效激励与约束机制,高效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率,促进大型仪器开放共享,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同时为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三部委开展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现场考核打好基础。

二、组织领导

1.考核工作在学校大型设备效益考核工作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学校分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工作的李斐副校长牵头,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具体组织与实施。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本科生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财务部、审计处等职能部门参与具体考核工作。

2.学校组织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专家委员会的成员、校内专家、部分学院与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效益考核专家组,负责对学院(中心、实验室)效益考核的自查结果进行复查和审核,并对学校和各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及使用绩效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各学院(中心、实验室)成立由主管实验设备工作负责人、专家教授组成的院级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大型仪器管理与使用效益的自查与考核工作。

三、考核对象及范围

全校相关单位及单位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使用方向为教学或科研的各类大型仪器设备。各单位参加考核的仪器清单详见附件5

四、考核内容

(一)院系考核:对院系考核主要考核大型仪器管理、使用、开放共享中管理组织机构、专职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开放共享、激励机制等落实情况以及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的部署建设情况。

(二)机组考核:根据教育部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考核分共享型与科研型两类(详见附件12),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机时利用:2018-2019学年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开放使用机时等。学校对大型仪器设备实行定额机时管理,每学年定额机时:通用型仪器设备1600小时/年,专用型仪器设备1200小时/年,特殊类仪器设备须经专家组审定;

2.培训人员数:2018-2019学年通过本台大型仪器设备培养出各类能独立操作大型仪器设备的人员的情况;

3.测试收入:2018-2019学年对校内、校外开放进行有偿服务总收入;

4.获奖情况:2018-2019学年获得省、部级奖项及已授权各类专利情况;

5.论文情况:2018-2019学年发表的三大检索及核心期刊论文情况;

6.管理与安全:2018-2019学年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情况,包括工作环境及安全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开放共享情况等。

7.附加项:2018-2019学年包含获得的国家级奖项、发表的高水平论文、做出的重大社会服务及利用原设备功能开发出的新功能情况;

8.其他项:2018-2019学年包含测样数及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实验项目数。

五、考核方式及要求

考核表统计时间按学年度(即201891日到2019831日)进行统计。考核方式为仪器负责人自查,学院(中心、实验室)考核,学校核查、评审、总结三个阶段。

1.仪器负责人自查

1)清理清查所负责大型仪器的现状,并对所负责大型仪器本学年使用管理状况进行认真总结;

2)依据考核表要求(指标体系说明见附件4),认真做好相关数据材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如实、准确填报;

3)按时将自查结果报学院(中心、实验室)考核工作小组。

2.学院(中心、实验室)考核

学院(中心、实验室)考核工作小组对仪器负责人上报的自查结果、资料数据进行全面核实、审查,汇总形成学院(中心、实验室)考核结果总结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填报有关内容(详见附件3)。

3.学校核查

学校核查由学校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组现场核查,以学院(中心、实验室)为单位,采取听、看、评的方式进行,主要任务是:

1)落实大型仪器共享实体平台的建设、网络平台的部署情况;

2)核查单台大型仪器设备的各项支撑材料;

3指导仪器设备管理人员按照考核指标的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和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

4)总结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先进经验;

5)发现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针对使用不达额定机时的仪器设备,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6)提出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与效益考核工作方案中需要改进措施与建议。

六、考核时间安排

120199月,各学院(中心、实验室)组织自查,并填写效益考核表,并于923日前报送设备处;

2201911月,学校组织专家现场核查;

3201912月,向全校公布考核结果。

 

联系人:吴卫兵、龚彦华     电话:68772466

                       电话:68772039

 

 

 

 

 

附件:1. 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表(共享型)

2. 武汉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表(科研型)

3. 学院(中心、实验室)考核表

4. 指标体系说明

5. 武汉大学20182019学年大型仪器设备清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826